
10.手表(考场内有时钟)、手机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

7.每科考试结束时务必在交卷签字表上签字确认。切务将试题、答题卡(纸)、演草纸及统一配发的文具带出考场。

1.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初试科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第八十条任

8.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4.考场统一配备文具。除招生单位另有规定之外,考生不得携带文具进场,也不得将统一配备的文具带出考场。

5.自命题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小刀和胶水统一配备,不得携带进场。

12.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616市招办举报电话:0379-63939822河南科技大学举报电话:0379-64231373法律条款摘录市招办举报电话:0379-63939822河南科技大学举报电话:0379-64231373法律条款摘录市招办举报电话:0379-63939822河南科技大学举报电话:0379-64231373法律条款摘录市招办举报电话:0379-63939822河南科技大学举报电话:0379-64231373法律条款摘录市招办举报电话:0379-63939822河南科技大学举报电话:0379-64231373法律条款摘录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