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各专业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1.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85%,面试成绩占15%。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预防医学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5.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需符合上海市相关要求。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邮箱: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号:上交大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附件,具体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并具有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备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一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21年度秋季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的考生。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的考生。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选拔对象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招生计划及专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各专业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