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十二条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点、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物流管理专业项目指定助学单位。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对鉴定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至少可以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提升就业创业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自主创业参与率6%以上。2015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6年获评首批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2017年获评首批全国创

第十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成立时间:2011年4月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体制:民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七条学校荣誉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8800-19800元/年;专科专业:98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邮编:250109济南市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5677号(遥墙校区)邮编:250107

2019年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章程学校荣誉

第十六条学校荣誉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