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联系方式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联系电话:0971-5310695联系人:张老师税老师任老师附件:

四、申请材料(一)青海大学接收2019年免试直推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三)如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由其推荐学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四)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五)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七、招生咨询1.欢迎广大考生及时浏览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n/)。查看招生相关信息、下载相关表格、咨询相关问题等。2.联系单位: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4.邮政编码:8100165.咨询电话:0971-53106956.联系人:张老师税老师任老师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4)国家承认学历的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一、招收考生基本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凡向我校各院系硕士学位点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免试学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并已经取得所在学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

一、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