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招生对象已参加我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

招生院校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学院代码:51675

本简章由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学校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学校网站:http://www.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1-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9年1月3日附件1:2019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对口招生联合测试考点信息表序号考区考点考点地址负责单位考场数量备用考场数量1南宁市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8

(四)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5月21日前在我院网站和联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二)录取原则1、已经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二年级考生都必须参加测试,不参加综合测试或者综合测试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综合测试成绩低于200分(不含200分)不予录取。3、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我院将对出档的考生依据专业清原则安排专业。进档的考生,凡

(六)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录取(一)录取时间5月8日-10日(二)录取原则1、已经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二年级考生都必须参加测试,不参加综合测试或者综合测试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综合测试成绩低于200分(不含200分)不予录取。3、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我院将对出档的考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