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其他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

3.专利权:专利制度概述、专利权客体、专利权主体、专利授权条件、专利申请及审批制度、专利权内容及限制、专利权的保护。

三、考试基本要求1.掌握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2.能够运用民商法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

1.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性质、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一、考试目的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民商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民商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和综合分析民商法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形式本考试采取主观试题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权:商标与商标法概述、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及其限制、注册商标的无效、商标权的利用、商标权的保护。

2.古希腊法、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中世纪西欧的城市法和商法。

892经济法(经济法与商法)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经济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和综合分析经济法问题的能力。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本考试是全日制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的专业课程考试。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经济法学领域的基本概念、规则、理论及其应用。三、考试基本要求1.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2.能够运用经济法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四、考试形式本考试采取主观试题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五、考试内容

(二)商法1.商法总论:商法概述、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主体、商事登记、商号、商事账簿、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公司法: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法的原则、公司设立、公司章程、公司能力、公司资本制度、股东出资制度、股东与股权、公司组织机构、公司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合并分立、公司终止于清算。3.破产法:破产法概述、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管理、破产债权人、重整与和解、破产清算、破产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