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形式:闭卷,时间3小时。内容: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一、招生计划确定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导师以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形式:学系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每人不少于20分钟(ppt汇报)。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系妥善留存备查。
②技能考核(满分40分):学术学位博士生进行实验技能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生进行临床技能考核。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形式:性,时间3-5天内完成。内容:①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②技能考核(满分40分):学术学位博士生进行实验技能考核,专业学位博士生进行临床技能考核。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当场公布。口腔医学院科研办2018/11/19
一、资格审查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成立“资格审查小组”(3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资格审查评分应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
二、综合考核1.考核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5日2.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分开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形式:闭卷,时间3小时内容(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分开考核):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三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形式:性,时间3-5天内完成。内容:①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②技能考核(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形式:闭卷,时间3小时内容(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生分开考核):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三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105口腔医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