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复试:包括综合面试、科研能力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初试:具体考场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初试设四个单元,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以及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生可免考),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其中政治理论科目得分不计入总成绩,但考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报名时间与程序:1.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招生公告通知为准;(2)报名程序:考生登录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考试科目、打印报名表格。具体报名通知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博士招生公告。2.资格审查:考生须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日内向我校研招办寄(送)达纸质的报名登记表及其它材料。报名材料可以由考生本人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局的挂号信函或EMS邮寄,不接受快递公司投递。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确认。须寄(送)的报名材料如下:(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报名通知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1)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9)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10)2017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10)2017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1)定向就业考生:2018年10月18日前(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8年11月9日前(3)硕博连读考生:2018年11月16日前(4)普通招考考生:2019年1月13日前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9)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1)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1.网报须知(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n),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细则。(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4)普通招考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拟录取排名方式: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文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

2.网报时间(1)定向就业考生:2018年10月10日-16日(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8年11月1日-7日(3)硕博连读考生:2018年11月8日-14日(4)普通招考考生:2019年1月5日-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