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3.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限招中小学教师。4.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3)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资格审核流程(1)现场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项目主管部

2.网报时间(1)定向就业考生:2018年10月10日-16日(2)“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8年11月1日-7日(3)硕博连读考生:2018年11月8日-14日(4)普通招考考生:2019年1月5日-11日

(2)体检通过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后至南京师大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请勿饮酒,饮食清淡)。通过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后至南京师大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请勿饮酒,饮食清淡)。

(9)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1)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二)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安排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六)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3)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4.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

(4)普通招考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拟录取排名方式: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文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均按专业报考。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文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均按专业报考。

四、录取分报考方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迟于2019年5月31日前存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分报考方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迟于2019年5月31日前存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否则取消其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