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须选择定向)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 序号 | 所属专业学位 类别 | 以前专业领域名称 | 学习形式 |
| 1 | 0854电子信息 | 软件工程、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 2 | 0855机械 | 机械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 3 | 0856材料与化工 | 材料工程、冶金工程、 化学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 4 | 0857资源与环境 | 矿业工程、环境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 5 | 0858能源动力 | 动力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 6 | 0859土木水利 | 建筑与土木工程、 测绘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 7 | 125100工商管理(MBA) | 125100工商管理(MBA) | 全日制、非全日 |
| 8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非全日 |
| 9 | 035102法律(法学) | 035102法律(法学) | 全日制、非全日 |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十、其他有关招生事宜学校招生政策如与国家文件冲突以国家文件规定为准。考生要时刻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新招生信息。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六、本简章中内容若与教育部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4.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一、招生简章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简章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简章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