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生源生源范围:我校对口支援的重庆医科大学和石河子大学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

五、报名与考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统一录取”的措施执行。

三、招生生源生源范围:我校对口支援的重庆医科大学和石河子大学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需经过生源学校审批,集体报名。

二、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统一录取”的措施执行。

五、报名与考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四、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必须是我校对口支援高校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十二月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迟需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4.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达到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5.报考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满足我校相关报考条件。6.同意按《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要求,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工作。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8.身体状况符合全国研究

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6.同意按《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要求,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