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三助”津贴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每年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每年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一、考试形式全国统考。二、招生专业我校2019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

(七)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教师享受同等的学校奖励政策。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如下: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元/年)获奖学生比例一等8000≤15%二等5000≤25%三等3000≤60%注: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元/年)获奖学生比例一等8000≤15%二等5000≤25%三等3000≤60%注: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1.人事档案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

(八)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凡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陈晓红院士设立的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高奖励可达100000元。凡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陈晓红院士设立的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高奖励可达100000元。

(九)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奖励政策。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