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2) 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五、四级),职业编码:6-07-06-05
(3)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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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09:16

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科学、规范、合理的运用技能考试手段,在进行识记、理解、运用、综合运用的测量过程中,注重专业知识考查与技能操作考核的有机联系,重点把握考生完成技能操作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基本职业素养,使电气电子类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内容,综合体现相应职业岗位群的实用价值。

考试依据(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09﹞66号),2009年5月25日公布施行。1.职业(工种)名称:维修电工(1)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2)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四级),职业编码:6-07-06-05(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

考试性质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技能高考,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专)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的选拔性考试,电气电子类技能考试(含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应当融合中职毕业生的职业领域行动能力,考核部分本专业领域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2.职业(工种)名称: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1)职业定义:使用各种仪器仪表,对家用电子产品进行检测维修的人员。(2)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四级),职业编码:4-07-10-01(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沟通与交流能力,能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具有修理常用家电产品能力。

3.职业(工种)名称: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1)职业定义: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具、夹具、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2)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四级),职业编码:4-07-10-02(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职业(工种)名称:维修电工(1)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2)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四级),职业编码:6-07-06-05(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09﹞66号),2009年5月25日公布施行。1.职业(工种)名称:维修电工(1)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2)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四级),职业编码:6-07-06-05(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

(1)职业定义: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具、夹具、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职成厅函〔2014〕11号),2014年4月30日公布。1.中等职业学校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0530002.中等职业学校电气技术应用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0531003.中等职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0513004.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0514

(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确定和新颁布施行的电气工程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国家标准汇编》GB/T4728.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