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1、破产的概念。2、破产程序的主体:破产人的概念;破产原因;破产债权人的意义;破产债权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管理人的选任和资格;管理人的职责。3、破产案件的申请、案件的管辖和受理。4、破产宣告与清算: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条件;破产宣告的法律效果。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破产财产的范围;破产的分配与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费用。
考试要求:掌握破产界限、破产申请和受理;掌握破产管理人;掌握债务人财产;掌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掌握破产申报;掌握债权人会议;掌握破产清算;熟悉重整;熟悉和解;了解破产的概念、企业破产法的概念;了解违反破产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考试内容:1、破产的概念。2、破产程序的主体:破产人的概念;破产原因;破产债权人的意义;破产债权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管理人的选任和资格;管理人的职责。3、破产案件的申请、案件的管辖和受理。4、破产宣告与清算: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条件;破产宣告的法律效果。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破产财产的范围;破产的分配与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费用。考试要求:

2.《管理学》周三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2月。说明: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第二章计划考试内容:管理的内部环境(文化环境与非文化环境)与外部环境(一般环境与具体环境);计划的概念、类型及其内容;计划工作四大原理的内涵;计划编制过程与方法;目标管理的内涵、特征及其优缺点。考试要求:了解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内容,掌握环境分析的方法;掌握计划制定的流程,了解计划的类型。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考试内容:1、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经济法的特征。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及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中的具体法律规定。3、法律行为、合法行为、附条件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比较、代理的概念、代理与无效代理、无效代理的法律后果等。4、诉讼时效的概念,普通诉讼时效与特别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延长。5、法律责任的概念与解决经

第三章决策考试内容:决策的概念、分类;决策的原则与步骤;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等定性决策方法的内涵;确定型决策方法、不确定型决策方法、风险型决策方法的内涵与计算。考试要求:理解决策的概念、分类;掌握决策的步骤;掌握决策的方法。

第八章经济竞争法、反垄断法考试内容:1、不正当竞争行为;2、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3、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的概念;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4、垄断,反垄断法的规定,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及其责任。考试要求:了解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10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掌握每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判断标准。了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及其权限,把握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各自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七章创新考试内容:创新的内涵及实现方式;管理创新的内涵与内容、过程。考试要求:了解创新的内涵;理解管理创新的内涵;掌握创新实现方式和管理创新的内容、过程。参考教材:1.《管理学原理》陈彤,章喜为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2010年7月;2.《管理学》周三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2月。说明: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第六章控制与协调考试内容:控制的内涵、类型;前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的内涵;控制的过程;控制的方法及技术;协调的含义、原则及内容;冲突管理。考试要求:了解控制的内涵、类型、协调的含义、原则;掌握前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的主要内容;掌握控制的方法与技术;掌握冲突管理。

第三章公司法考试内容:1、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的条件;出资义务的履行;设立登记;公司股东身份的确认;公司股东的权利;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4、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的条件、设立程序;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5、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可转换公司债的具体规定。6、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考试内容:1、商标的概念与特征、商标的分类、商标法;2、商标注册的概念;商标注册的原则与条件;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批;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3、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概念与保护范围。4、专利与专利法的概念;5、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专利权的内容。6、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申请的原则、取得的条件、取得的程序。7、专利的期限、终止、无效和专利侵权的诉讼。8、著作权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