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附则以上事项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从其规定。

(一)学费与学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2年;(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5)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学制是指该专业标准学习年数,如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短不低于2年,长不超过5年。终学制以我校培养文件为准

六考生咨询电话(一)研招办:位于我校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2406。邮寄地址: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541004电话:0773-2322180传真:0773-2192062网址: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cn/gra/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n/yjszs/联系人:廖老师吕老师(二)各学院联系人电话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001机电工程学院赵老师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李老师信息与通信学院孙老师法学院蒋老师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唐老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何老师艺术与设计

三接收程序(一)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2018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二)我校相关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复试,并根据学院的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202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接收推免生简章接收专业及计划

(5)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学制是指该专业标准学习年数,如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短不低于2年,长不超过5年。终学制以我校培养文件为准,学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终核定为准。

五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一)学费与学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2年;(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5)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学制是指该专业标准学习年数,如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短不低于2年,长不超过5年。终

6.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请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一接收专业及计划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他全日制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可接收推免生约200人,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一接收专业及计划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他专业拟接收推免生120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