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初试均须参加初试阶段的公共外语课考试(初试时间请见我校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业务课考试由院系在复试时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凡报考上述各院系的博士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网站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报名办法请见我校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八、其它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为准。

(8)所申请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请与招生院系联系)。(上述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妥善留存原件。)请考生于2019年1月3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寄至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申请材料包装袋上注明“港澳台博士生申请材料”、“考生姓名”和“报考院系”。邮寄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8号楼115室;邮编:200433。

(4)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各个阶段毕业院校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2000字);

(3)由大学以上教育机构和主管部门授予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