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其他1.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北师大2019年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4.联系方式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

三、报考条件1.毕业于我校的免费师范生;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任教学校同意报考并保证学习时间;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4.符合拟报考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招生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招生学部(院系)045102学科教学(思政)不限定本科毕业专业哲学学院045103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文学院045104学科教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科学学院045105学科教学(物理)物理学物理学系045106学科教学(化学)化学化学学院045107学科教学(生物)生物科学生命科学学院045108学科教学(英语)英语(不含辅修和双学位)外国语言文学学院045109学科教学(历史)历史学历史学院045110学科教学(地理)地理科学地理科学学部045112学科教学(体育)体育教育体育与运动学

一、招生宗旨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七、学费、奖学金及其他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除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万元外,其他专业学费总额均为2.5万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为支持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继续深造,唐氏基金会向北京师范大学捐赠设立了唐仲英免费师范生攻读硕士奖学金,详情请登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了解。

七、学费及其他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除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万元外,其他专业学费总额均为2.5万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七、学费及其他(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第一、二学年为7000元/生/年,第三学年为6000元/生/年,三年共计20000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二)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资格审查是否合格、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及时与所报考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三)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四)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七、学费及其他(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第一、二学年为7000元/生/年,第三学年为6000元/生/年,三年共计20000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二)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资格审查是否合格、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及时与所报考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三)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四)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我校2019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9年、2020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学费及其他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除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3万元外,其他专业学费总额均为2.5万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