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其中,满足以上(3)、(4)人员,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七、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1.《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可接收推免生的全日制学科专业(不含教育部规定不能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直博生接收仅限于工学和理学门类的各专业。

8.政审表纸质版一份,具体填写要求见其说明。(政审表样式见附件2)注:申请者将以上材料1-7项按所列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第8项不需装订。

四、其他说明(一)《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领域(MBA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二)正式录取通知书将随统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1、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2、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预录取资格。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4、如本公告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

九、说明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新政策执行,特此说明。

六、相关资料说明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理工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