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复试要求1、请符合本须知要求的考生于2018年3月16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2018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名登记表”(本页面底端下载)至邮箱:buaasepe004@(邮件以“2018年复试报名登记表+姓名”命名)。请慎重考虑后填写发送,切勿重复发送。逾期未进行复试报名登记者视为放弃复试机会。招生咨询电话:010-82317436。2、我院“专项计划班”今年继续招生,含“先进航空发动机交叉学科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国民用航空大学(ENAC)联合培养班”,符合本次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同时需按照复试须知进行复试报名(报考相应

三、复试资格基本线和拟录取人数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我院各学科专业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考试方式专业/代码复试资格线拟录取人数总分外语、政治业务课全国统考(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科学技术哲学/01010830540804应用经济学/02020033550801教育学/040100350551709应用心理学/040203350551707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310457020行政管理/120401345559014单独考试29040601*我院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硕士只

三、关于调剂1、我校总体生源比较充足,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2、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若达到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类别)的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且满足调剂学院复试要求,可以申请进行调剂,经申请调剂学院同意后参加复试。校内调剂需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法学)”专业领域(专业代码035102),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专业代码030100)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法学的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生中进行调剂。专业学位中的“法律(非法学)”专业领域(专业代码035

二、关于复试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办法将在3月10日左右公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2、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3、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请考生做好准备。详见各学院复试要求。4、复试考生需进行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相关事宜由各招生学院及校医院统一协调后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考生需提交政审表

一、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招生规模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总体不低于120%。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和单科)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类别)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名单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名单内可以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0日后在http://yzb..cn/下载复试通知书。

6.工作日程安排附件: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名单.pdf

三、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将于3月5日后公布,请考生留意网上通知。

三、复试资格基本线和拟录取人数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我院各学科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考试方式专业/代码复试资格线拟录取人数总分外语、政治业务课全国统考(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理论经济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科学与技术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我院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硕士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理工科专业考生校内调剂,并且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调剂方案详见后续学院网站。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名单请登录学院网站自行查询。

5.复试考生除须携带学校要求(见我校招生简章)的材料外,还须携带学院要求材料(具体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