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内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2015年10月以后获得的以下至少任何一项)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含)以上;2)TOEFL成绩100分(含)以上(IBT);3)GRE成绩325分(含)以上;4)WSK(PETS5)考试合格;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6)雅思(A类)成绩6.5分(含)以上;7)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其它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须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另定,该考试成绩当次有效)。*请将所有材料按照以上顺序统一装入自备资料袋并在空白处明确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①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②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的认证件原件。③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在读证明原件。

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还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答案来源于:201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复试通知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2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拟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方可获得录取资格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下载网址5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注推荐信也可由推荐人通过本人邮箱发送至6语言汉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学科门类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不同学科门类汉语水平考试汉办书写作文人文社科门类各专业6级210分以上不低于65分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

(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高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