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和编导(含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投档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2、影视评论(100分)通过考生对影视作品的分析、评论,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字数不少于1200字。注意事项:

1、专项素质(40分)基本形态(1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气质。基本功(30分):三面叉、下腰、连续5次吸腿转。

(1)文学影视艺术基础知识(2)影视评论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形式为笔试,共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1、文学影视艺术基础知识(100分)①文学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②影视艺术常识: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常识及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③写作能力测试:通过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

(2)舞蹈作品表演(70分)考生必须在3分钟之内表演自己创作编排的舞蹈作品请注意把握时间。注意事项:

2019年枣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2019年枣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9年枣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和编导(含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组织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2.艺术类专科专业:音乐教育专业考生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按美术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1.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和编导(含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投档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