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硕博连读考生的领取方式统一为“自取”;自取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证。

1.原则上新生必须自取上述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如新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自取,可委托别人代领,被委托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无固定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来领取上述材料;

3、银行卡(交学费、住宿费及在校期间发奖助学金使用),部分考生开卡未成功,内附交费附加通知;二类卡说明;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自取和邮寄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自取所有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凭新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需现场刷验身份证)自取。1.领取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院101办公室)领取。2.领取时间:6月8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3.代领手续:若由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注明身份证号、录取学院、专业)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二)邮寄1.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自取工作结束后以特快专递(EMS)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以

4、邮寄地址为本校的考生请自取录取通知书,我办不予办理邮寄。

3、本次仅统计有修改地址申请的信息,不统计自取信息。需要自取的考生等后续通知下发后按时到校领取,否则按邮寄地址统一寄出!

2.如委托他人代取,必须有录取学生的委托授权书,代取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7.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须将骨干协议邮寄到校才可能领取和邮寄通知书;

5.具体领取时间6月26日下午2点开始至6月29日下午5点;

4.本次领取只有入学通知书,入学须知28号以后请同学们在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