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核形式,均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均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件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425人,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130人,招收现代学徒制普通高中毕业生80人,招收现代学徒制中职毕业生80人,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招生计划80人。

第四十二条自主招生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2018年2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进行报名;2018年3月18日报考资格名单公示;2018年3月24日,学校组织考试;2018年4月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2018年4月4日,学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8年4月1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

第三十五条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学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2.报

第四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监督电话:0760-;;传真:0760-;电子邮箱:@

(三)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模式: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以“2018年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项目的方式,通过自主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试点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开展试点工作。2.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考核采用“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

第十三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1.符合广东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

第二十五条入学测试总分组成:(一)常规模式:普通高中考生的入学考核总分由“学考成绩+网测合格证书”或“学考成绩+校测成绩”构成;中职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由“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构成。(二)现代学徒制模式:普通高中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由“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构成;中职考生的入学测试总分由“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构成。(三)学前教育专业模式:入学测试总分由“文化

第三十六条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概述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是为满足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对教师的紧迫需求,加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供给结构性改革,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扩大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培养规模,提高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有关要求,按照“地市统筹协调、试点高职院校牵头、试点中职学校深度参与”的原则,学校在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设置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开展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一)常规模式:1.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

第二十六条录取办法: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一)常规模式招生专业录取常规模式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合格线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的40%,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不得低于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50%。低于合格线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选考“学考+网测”考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