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完成11门课程考试并且达到8科C等以上者;三校生取得2018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1、学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传真)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4联系人:卢老师网址:http://zs./联系电话:0731-(传真)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4联系人:卢老师网址:http://zs./

1.1、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取得高中毕业证的考生,不参加我校文化知识考试,只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由我校出题,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http://zs./)上公布,满分150分。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采用该种测试方法;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十一条学校简介: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实行国家民政部与湖南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公办高等院校;2009年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成为湖南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坚持立足民政、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办学,以服务为宗旨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贵州省单招计划为5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

第七条报名条件1参加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科达到等及以上等第2参加2021年贵州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完成11门课程考试并且达到8科C等以上者;三校生取得2018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资格、三校生取得2016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资格、三校生取得2017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完成11门课程考试并且达到8科C等以上者;三校生取得2018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