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生待遇: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毕业发国家统一就业报到证,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并可专升本。

第六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我院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我院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学费标准及退费管理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每学年为10000元,另第二学年,每年需材料费2000元,学生进校后自行购买。住宿标准为: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8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

第十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一条其他须知学生就读地点(校区)安排:1、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二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2、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3

第三章招生性质、待遇及对象1.普高类:已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2.中职类:已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第九条招生性质及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招生性质及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招生性质及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被我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8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四条招生性质及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被我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8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