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保证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信息公开、自愿报名、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69,河南省招生代码:6304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院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条 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含参加中职“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等均可参加2018年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重要的依据。第三条:学校性质1.学校全称:周口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4783.学校性质:河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三条文化科目考试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共1份试卷);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3、试卷分值:300分;4、考试时间:4月1日上午9:00-11:00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考核1、考核内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2、考核方式:高中生为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口生为专业技能测试;3、考核分值:300分;4、考核时间:4月1日下午13:00-15:00

第五章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和计划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2890人,33个专业。第十二条报名方式1.参加高职单独考试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3月23日18时,考生必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2.欲参加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的考

第十二条报名方式1.参加高职单独考试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3月23日18时,考生必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2.欲参加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可预先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填报登记个人信息,以便学院提供各类考前服务。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394-学院网址:http://www.招生邮箱:zkkjzsb@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66000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2018年3月18日

第二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394- 电子邮箱:zkyjwbgs@

第十条单独招生报考条件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含参加中职“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等均可参加2018年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周口科技职业

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保证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周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