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考试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或一门业务课综合(满分值均为30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成绩、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等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cn/)通知。(二)初试地点、时间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或一门业务课综合(满分值均为30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成绩、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等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cn/)通知。

(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3.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学科、专业,且我校只招收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住宿条件港澳台学生可入住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标准的宿舍,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住宿费标准收费。

一、考生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及招生人数自费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限。

4.2018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科目汇总表.xls单位代码及名称:10345浙江师范大学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滨大道688号(邮编:321004)电话:0579-82283026,传真:0579-82280023,E-mail:yzb@。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cn/

三、学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4年(其中物理学、化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3年,其它学科为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2-3年(其中艺术、法律、体育、汉语国际教育、环境工程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美术、体育领域学制3年,软件工程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领域学制2.5年,其他专业学位为2年)。

三、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长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三、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长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