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于2018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考试1.考试科目:招考类别考试科目文史、法学、教育、艺术大学语文、英语理工、经管、农学、医学高等数学、英语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3.考试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学校概况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约1200亩。2013年起,学校连续五年位居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一名。2015年,学校被批准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6年纳入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学校现设有商学院、

5院校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于2018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答案来源于2018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外招生批次,录取规则具体如下:1.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专业(类)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2.凡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

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升本首轮投档分数线(院校代码:0019)终录取结果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1.招生院校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录取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2.低控制线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3.投档办法按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4.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5.院校录取学校

5.院校录取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5.院校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于2018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