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实行硕博直通(连读)的哲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二)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习年限详见相应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

一、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工作职责:1、学院依据学校制定的本年度复试基本要求(参考分数线)及《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2、严格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我校在职和校外导师,组长一人,组员四人及四人以上。3、组织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进行保密工作教育。4、严格按照复试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5、负责专业课笔试、口试试题命制,外语口试方案。6、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7、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8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2)报考非“申请审核制”学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我校实行差额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