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B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西洋管乐器可放宽至B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上述项目前三名(团体项目要求为主力成员)。

1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10分1130高考总分7560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

5综合素质测试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0日起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5综合素质测试4月1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1日起答案来源于2018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如下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A7A8A9A10A成绩折算(分)

2.综合成绩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5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形成。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及排名预测考试的终综合成绩排序,也无法知道考生终的志愿填报情况。

第十三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中具有“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中2-3门学考科目者,则取其高等级折算。

1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10门成绩折算方法为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4分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等及以上2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等及以上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

1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折算成绩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10门成绩折算方法为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4分等不计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等及以上2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等2016届及以前往届生为等及以上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