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18年2月6日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8年5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附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专业及限报考专业范围类别专业名称学费参考元学年备注文史新闻学4800文史类包含的所有高职高专专业考生均可报考理工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5500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油气储运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2月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2月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8年2月6日答案来源于2018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