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组织领导(一)为加强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审定推荐名额的分配原则,审核拟推免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推荐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推免政策、规定、纪律严格落实,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推进。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监审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

(二)结合学校实际,2018年以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学院和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同时兼顾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确定推荐名额。

(三)公开推免信息。学校将在云南财经大学教务处网站、教务信息发布系统、各学院网站以及教务处和各学院明显位置,及时公开并张贴2018年推免相关文件和学校、各学院的遴选办法及工作方案、推免名单,切实做到学生与学校信息同步。

(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非英语语种60分);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四级考试(非英语语种60分)。

二、推免工作原则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推免工作原则:(一)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根据规定,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学校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但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二)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根据规定,学校不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三)公开推免信息。学校将在云南财经大学教务处网站、教务信息发布系统、各学院网

(一)为加强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审定推荐名额的分配原则,审核拟推免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推荐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推免政策、规定、纪律严格落实,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推进。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监审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精神,推荐名额优先考虑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积极支持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三)各学院若无法完成学校所分配的推荐名额,则需将未完成名额及时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因素确定剩余名额的分配。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预科生生源、三校生生源、教育、自考)。

(二)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根据规定,学校不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