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单招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报名方式:(1)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报名,填写《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报名前,考生必须与家长协商一致;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姓名、普通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院校及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2)确认时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3)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

组织领导(一)、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二)、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三)、成立专家组,全面负责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及相关专业面试、命题等工作。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

1、考试时间:3月18日上午开考,考试一天;3月19日上午汽车检测与维护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面试。

学校地址及联系学校地址: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邮政编码:336000招生处办公室:科技综合楼204联系电话:0795-招生网址:http://zs.ycvc.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8-02-28

高职单招的报名对象单独招生的对象是参加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资格的考生,包括201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中专中技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

(三)录取安排。1、3月21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3月21日起,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3、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如考生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并与招生处联系。公示期过后,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4、3月28-29日,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5、3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

总则高职单招工作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牵头、试点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确保我省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严肃认真。

考场纪律1、面试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场,不再随意走动,等待面试的开始。2、面试开始后,考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出考场,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人员报告。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4、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或违反考试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宜春市采茶歌舞剧院招生小组2017年7月20日

招生纪律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单招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招生纪律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单招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