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文理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辅助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http//zs.***上公布。
第十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按旷课处理;未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我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课程均为英语。
第二十条: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
第二十一条: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二条:优秀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含三本)资格线及以上,给予5000元/生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的省内外新生,可申请3000-2000元的困难补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8000-5000元的奖学金;1370批次现代纺织技术专业入学新生,第一学年给予5000元企业奖学金;外省学籍入学新生,减免第一年学费,并享受寒暑假交通补助,硬卧标准。
第二十五条:其它奖学金:学校所设其它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我校联系途径为: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583915、0515-88432105、
传真:0515-88583915
学校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
微信号:ycgyzyjsxy招生咨询QQ: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度招生。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技校推荐
2019-09-06 13:19
第四条外省招生录取规则: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2.对艺术类、体育类使用省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
第四条跨省招生录取规则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2.山东省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考生:对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同批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5.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关招生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四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
第二十七条:我校联系途径为:招生咨询电话:0515-、0515-、传真:0515-学校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微信号:ycgyzyjsxy招生咨询QQ:
第四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学校代码:13752(国标代码)1370(江苏代码)1489(江苏3+2代码),其它有招生计划省份的招生代码以当地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3、学校性质:公办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6、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学校介绍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盐城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示范性综合型高职学院,是全国办学水平优秀学校、江苏省首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50多项。学校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6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教职工近600人,在校生8000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省内和省外的分专业招生计划。2、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3、公平、公正的完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4、完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文理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辅助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录取。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第四条外省招生录取规则: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2.对艺术类、体育类使用省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文理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辅助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录取。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