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见学院复试方案。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通知由各招生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相关考生。上线考生请及时到报考学院主页查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所有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
复试费为120元/生。
缴纳方式:转账(请备注:博士复试+学院+姓名)
户 名:湘潭大学 
银行账号:
4.复试方式按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结合进行。
(1)专业外语笔试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内容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
c.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新核定标准为准。
2.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硕博学习年限5-7年)。
3.学业奖学金、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新奖金文件。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一、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1.招生指标在学校未正式下达之前,暂参照2017年招生计划执行,终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学院(系)招生学科和导师见招生目录(附件1)。2.司法反腐基地专项仅限法学院030100法学04诉讼法(法治反腐研究)方向报考。

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1.持国内文凭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要求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一年以内。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2)雅思IELTS≥6.0;(3)托福TOEFL≥80;(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3.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六、体检2018年1月10日-15日,考生到学校医院体检。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2018年1月10日-15日,考生到学校医院体检。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七、录取学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拟录取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拟录取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1.缴费时间:报名时间内。2.报名费:350元;复试费:120元。3.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交费成功,报名费一律不退还。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交费成功,报名费一律不退还。

(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9日—31日,“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2017年12月9日—31日,“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湘潭大学”。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2)雅思IELTS≥6.0;(3)托福TOEFL≥80;(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1.持国内文凭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要求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一年以内。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2)雅思IELTS≥6.0;(3)托福TOEFL≥80;(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3.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的具体要求如下:(1)人文社会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或在湘潭大学认定的人文社会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9日—31日,“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2017年12月9日—31日,“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

九、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