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高校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报教育部备案。
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在港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
2019年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招收香港学生简章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报名流程请登入报名网址(www..cn)。
面试 招生高校可根据本校招生要求自行决定是否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工作须在录取开始前完成,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生高校确定。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注意报考高校面试(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组织机构 教育部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负责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计划编制及公布、组织网上报名及录取等工作,委托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承办内地招生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及招生宣传等工作。
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文件进行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内地部分招生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由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2.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8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内地招生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所报高校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
报名 1.组织机构 教育部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负责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计划编制及公布、组织网上报名及录取等工作,委托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承办内地招生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及招生宣传等工作。 2.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习经历参考 除核心科目、选修科目的要求外,招生高校可参考考生其他学习经历,即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考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 招生高校可在本原则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录取规则。
(2)招生高校可附加要求 除四门核心科目外,招生高校可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指定不同选修科目或非指定选修科目,明确考生需达到的水平(如指定一至两门选修科目成绩需达到哪个级别以上)。
2.招生计划 内地高校招收香港学生不占学校当年普通高考录取招生计划。招生高校须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在港免试招生额度编制招生计划及说明,于2018年1月前报联招办统一汇总后向香港社会公布。
3.招生章程 招生高校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报教育部备案。 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在港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