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所需材料请所有考生准备好以6125开头的网上报名号。①往届毕业生(包括本科和专科)请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特别提示:对于在陕工作但属外省户籍的往届生,要求本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经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现场确认:①在陕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②近6个月的工资条;③劳动合同。对于户口所在地为陕西省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外省户口且不在陕西省工作的考生不得在我校报考点确认。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学生证需经正常注册,特殊情况需出示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及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和院教务部门开

4.拟录取。各学院将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并通知拟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教育部录取录检通过后,我校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提调拟录取考生档案,并予以政审,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021年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6125)网报公告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我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银行卡等涉及钱财信息,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28日

三、定向协议定向考生需在4月25日前将《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协议》(附件二)一式两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附件一)(定向考生不转档案)。

四、其他1、未按时寄(送)以上材料的考生,我校将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2、学校将向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检查通过后,学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省招办通知为准。

一、政审材料拟录取考生(包括2018年拟录取的推免生)将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附件一)于4月25日前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

五、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联系方式材料寄(送)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收件人: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办公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咨询电话:029-85319671、029-85319238传真:029-85319238电子邮箱:yzb@.cn邮编:710128研究生院·研工部2018年4月16日

二、个人档案拟录取考生(包括2018年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我校领取调档函后,将调档函交至档案所在单位,并提取档案。拟录取考生请务必于4月25日前将档案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18年拟录取的推免生)档案寄达时间不得晚于7月10日。请拟录取考生(包括2018年拟录取的推免生)务必于4月20日前领取调档函。领取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16:00以后整理当天数据,并发送快递。调档函领取方式如下:方式一:自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前往我校研究生院·研工部招生管理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