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拟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8完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3)有志于进入研究所工作的西电本科学生优先;咨询电话:029-,联系人:王老师。指标:联合培养单位招生名额为单列名额,不占用学院指标,复试采用面试形式(无笔试)。中电集团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4人中电集团29所(成都):2人报名截止时间:3月23日下午5点前。复试时间:电话通知,地点:电话通知。报名方式:

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第八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