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复试前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应届生需提供《

(一)资格审查已通过选拔程序并已公示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阶段。资格审查需携带报名材料中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已通过选拔程序并已公示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阶段。资格审查需携带报名材料中所有相关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招生的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招生的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五年制8个注册章以上,四年制6个注册章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没有完整注册的学生证者需提供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证明。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

(一)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博士招生复试线的普通招考考生与通过材料审查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者进入复试阶段。资格审查需携带初试报名材料中所有相关原件。达到我校博士招生复试线的普通招考考生与通过材料审查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者进入复试阶段。资格审查需携带初试报名材料中所有相关原件。达到我校博士招生复试线的普通招考考生与通过材料审查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者进入复试阶段。资格审查需携带初试报名材

二、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招生的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五年制8个注册章以上,四年制6个注册章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没有完整注册的学生证者需提供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证明。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

(一)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复试考生务必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2、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并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验后返还);(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后返还);(3)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原件验后返还);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原件验后返还);(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原件验后返还);(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验后返还);(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往届生提供,原件验后返还);(7)职称证明材料(若有);(8)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工

2、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并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验后返还);(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后返还);(3)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原件验后返还);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原件验后返还);(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原件验后返还);(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验后返还);(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往届生提供,原件验后返还);(7)职称证明材料(若有);(8)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工作时间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9)体检报告。报“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x),

2、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并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且需具备有效注册章)原件(原件验后返还);(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后返还);(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后返还);(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验后返还,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提供);(5)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如有);(6)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工作时间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7)体检报告报“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附件1: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x),协议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上交。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复试机会。研究生院2018年6月10日

(一)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复试考生务必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2、考生须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并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且需具备有效注册章)原件(原件验后返还);(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后返还);(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后返还);(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验后返还,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提供);(5)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如有);(6)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工作时间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7)体检报告报“定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