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其他专业按第七条标准收取学费。
(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3)教材费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多退少补。

第八章其他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院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

第九章其他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院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学院路99号)

第二十六条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1)设施农业技术、商品花卉、畜牧兽医专业学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学生免交。(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3)教材费按每学年每人600元代收,多还少补。

第二十五条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3)教材费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多退少补。

第二十五条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费6000元/年,食品加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6600元/年。(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3)教材费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

第二十六条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其他专业按第七条标准收取学费。(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3)教材费等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多退少补。

第二十五条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费6000元/年,食品加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6600元/年。(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3)教材费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

第二十六条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其他专业按第七条标准收取学费。(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3)教材费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多退少补。

第二十六条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其他专业按第七条标准收取学费。(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3)教材费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