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少骨生1.少骨定向协议书的办理。少骨定向协议书须由考生先来研招办领取,再到来源所在省教育厅办理手续,并于4月20日前将协议书交回研招办(回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高老师,027-67885153)。其中在职考生还须向学院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全学习3年的请假条。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自2017年起各高校录取的“骨干计划”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3.少骨生入学第一年享受我校一等

四、培养协议书的签订全日制定向(委培)生(不含少骨生)、非全日制定向(委培)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书,请自行在我校招生系统下载相关培养协议书(正反双面打印、手写签字),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学院,其中录取为全日制定向考生还须向学院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全学习3年的请假条。本校教职工请直接到校人事处签订培养协议。

(2)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xxx学院xxx老师(调档函上注明了详细的档案邮寄地址),邮件袋上请注明“硕士档案”字样。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http://yz..cn/info/1005/1226.htm

一、调档函发放事宜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学校拟于5月份(暂定)将调档函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调档函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1、请拟录取考生于4月24日~5月4日期间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档函领取方式。邮寄的考生若需要修改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的,请在以上时间段期间在系统中进行修改。调档函具体发放时间和领取要求将另行通知。2、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发调档函,可不用进行上述操作。其他未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调档函领取方式的考生,将按照网报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进行邮寄。

2、注意事项(1)所有少骨计划考生均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签订定向协议。少骨计划在职考生还须签订《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并于2018年4月23日前一并上交研招办。(2)签订协议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3)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项目管理专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上述四个专业签订协议事宜请分别与MBA中心和MPA中心联系

2、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jsc..cn)查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新生入学须知和其他注意事项。人事档案及协议接收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430081联系电话:027-68862830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1、签订协议书程序(1)下载《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培养学院签字盖章,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学校审核反馈。学校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后,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

三、其它1、在签订协议书和转入人事档案之间,考生必须按时完成其中一项。没有按时完成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jsc..cn)查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新生入学须知和其他注意事项。人事档案及协议接收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430081联系电话:027-68862830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3)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项目管理专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上述四个专业签订协议事宜请分别与MBA中心和MPA中心联系。MB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62273;文法与经济学院MP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93683;马克思主义学院MPA中心联系电话:027-68893331。

2、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发调档函,可不用进行上述操作。其他未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调档函领取方式的考生,将按照网报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进行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