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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16:26:56 提问时间:2018-08-29 16:37

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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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1楼

    五、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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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

    2楼

    5、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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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3楼

    十一、其他事项1、在培养过程中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及毕业。不适宜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应予以淘汰。2、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方式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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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学习年限

    4楼

    四、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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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楼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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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6楼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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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7楼

    (四)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1、时间:2018年3月17日(暂定)上午8:30-11:30。2、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4、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5、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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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8楼

    (1)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Email:wdyzj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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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方式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

    9楼

    2、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方式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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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10楼

    六、招生方式1、普通招考: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8年,我院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专业课程笔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2、硕博连读:从我院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具体见我院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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