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
15%。
2.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大于
100%时,符合录取标准考生数超过该省份招生计划的情况;(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3. 预留计划使用办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预留计划数量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艺术类招生计划的15%,预留计划数须报请省计划主管部门批准。

预留计划使用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2.用于实行平行志愿且由我校确定投档比例(<105%)的省(市、区),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预留计划使用的程序调拨预留计划数5人(含5人)以下,由招生办公室提出并说明调拨理由,报主管校领导批准;调拨预留计划数超过5人,由招生办公室提出并说明调拨理由,报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预留计划调拨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流转。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2014年7月1日

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1%预留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第十条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1%预留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第二十四条根据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相关要求,为了综合调节各省本科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认真落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关于进档考生的相关录取政策,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1%的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预留计划1.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2.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标准考生数超过该省份招生计划的情况;(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3.预留计划使用办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八条学校招生预留计划1.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2.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标准考生数超过该省份招生计划的情况;(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3.预留计划使用办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