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经验。五、招考方式本次招收的工程博士研究生采用我校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不设置初试环节)。具体内容及流程如下:
八、博士生收费和奖助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学年。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c/index.php?classid=3176)。同济大学对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在入学后第一年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一年后根据学业情况进行调整。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还可获得21000~25000元/学年的助学金。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
(1)报名照片上传的报名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近3个月照,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照片尺寸修改请参照图片处理帮助。该报名照片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yz..c)。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单位代码:10247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512室(邮政编码:200092)联系电话:021-65982944电子邮箱:tjyzc@.cn附件一: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条件简表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申请条件同学校报考条件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1-69589505,
(3)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六、录取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录取通知书。七、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
一、招生领域代码招生专业/领域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类别085274能源与环保030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工程博士拟招收人数1~2名。二、学习与就业方式本次招收的专业学位博士为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学制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是指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
2)材料审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材料审核工作,制定材料审核标准,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工作组按照审核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给出申请材料审核分数。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的申请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各学院将根据申请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确定材料审核的分数线,以此作为考生
九、其他事项1.入学时间。2018年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2.关于参考书目、复习资料、考前辅导班和历年试题的说明。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3.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4.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5.学籍和学位认证。1)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
1)资格复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0)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添加封面和目录后,请申请者将材料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一,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8年7月20日。申请材料审核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