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8年前(含2018年)学业水平测试六门(四门必测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4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学院综合素质加分(含文体特长生加试得分)有以下三类:
类别加分类型等级分值备注高一高二高三(一)素质优秀生高中阶段取得三好、优干、奖学金校级5810县(市、区)级101518地市级及以上131820高中阶段取得优秀党、团员校级257县(市、区)级71215地市级及以上101517类别加分类型等级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备注(二)科技特长生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竞赛县(市、区)级5710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教育厅、教育部组织的竞赛项目分别另加2分、3分、4分、5分。地市级7915省级111320国家级171925实用新型专利-20高中阶段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初级10中级15高级20(三)文体特长生高中阶段参加文艺、体育、艺术、体育类竞赛县(市、区)级258地市级5810省级81015国家级101520国家运动证书二级及以上10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6-10级1-5文艺加试加分分值根据学院文体加试考核办法确定0/10/20/30体育加试
* 同类奖项不累计折分,取高奖项折分。对考生提交的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各类表彰和证书,我院会参照上述各奖项,综合评估给予折分并公示。
3.凡申请体育艺术加试者,须在2018年3月10日前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提交加试申请。学院于3月15日前完成对加试申请的审核并公示,不在公示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加试。加试考生在2018年4月14日上午8:00-下午15:00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加试。加试成绩计入该生的录取总分。
4.考生加分,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加分政策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5.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2022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录取(注:考生需在2019年3月10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2.烈士子女可加10

2.学院综合素质加分(含文体特长生加试得分)有以下三类:类别加分类型等级分值备注高一高二高三(一)素质优秀生高中阶段取得三好、优干、奖学金校级5810县(市、区)级101518地市级及以上131820高中阶段取得优秀党、团员校级257县(市、区)级71215地市级及以上101517类别加分类型等级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备注(二)科技特长生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竞赛县(市、区)级57

(三)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提供有关技能、特长的证明或证书,并在面试当日将原件提交验核)。加分材料由学校核实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执行。序号加分政策项加分分值备注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

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注:同一考生如果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所有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须在2018年3月10日前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提交加分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也可以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院。)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6年前(含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8分;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8年前(含2018年)学业水平测试六门(四门必测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4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学院综合素质加分(含文体特长生加试得分)有以下三类:类别加分类型等级分值备注高一高二高三(一)素质优秀生高中阶段取得三好、优干、奖学金校级5810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