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成绩的核算方法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2.理论(含乐器工艺、音乐管理)、创作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3.音乐教学法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60%。4.英语复试(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复试成绩核算(一)复试成绩的核算方法1.表演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2.理论(含乐器工艺、音乐管理)、创作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50%。3.音乐教学法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高低后的平均值×60%。4.英语复试(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二)复试成绩的构成复试成绩(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复试成绩×5%)

七、录取(一)专业复试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英语复试成绩的合格线为40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均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构成。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考试成绩(100分)=初试成绩总分×0.1+复试成绩×0.5(三)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计划由高至低依序录取。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复试成绩为

八、调剂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23日至4月30日,教育部继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网址:http://yz.)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有调剂意愿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调剂公告以及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的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三、低分数要求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A类地区分数线,我院各科目低分数要求如下:政治36分外语36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总分335分

(二)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构成。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考试成绩(100分)=初试成绩总分×0.1+复试成绩×0.5

(一)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季惠斌副组长:宋喜仁于彦张伯威赵德山吴厚兴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于学友王海峰冯志莲冯子祥刘大军刘辉刘晖李哲李淑华张策张东盾陈璐庞渤杨立军杨园邵申弘吴家军柳文杰赵夺良赵美陶晓晖蒋雪丽下设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主任:冯子祥副主任:莫正刚工作人员:高颖陈汶

(二)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季惠斌副组长:宋喜仁于彦张伯威赵德山吴厚兴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冯子祥刘大军杜志学张栋邵宇石赵美赵桂君

(三)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张建华副组长:于彦成员:赵美邸振伟吴迪赵艳雯章丹武英杰曾嘉

五、招生计划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2018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5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