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阳学院
2018年3月26日
湖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批内进行。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且填报了我校志愿的前提下,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其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低投档线下8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预科录取时不确定专业。

2.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处。主任:何伟副主任:申志强成员:唐琳王飞龙飞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邵阳学院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4月答案来源于2021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处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2022年邵阳学院招生章程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邵阳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邵阳学院2017年4月15日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邵阳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邵阳学院2016年4月26日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邵阳学院2021年4月30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邵阳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邵阳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邵阳学院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