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3确定。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6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5月初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5月初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5月初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答案来源于2022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比例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3确定。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3确定。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3确定。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8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确定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确定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确定答案来源于2022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3.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3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