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设有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报考人员应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但应与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
对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研究生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报考者毕业证上的专业如果为其一级学科名称的,报名时应注明所学的二级学科(方向)。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尚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满3年的,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由国家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公平原则,依有关规定报考。

21.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预计2018年5月22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毕业时间如何认定?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3.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按招考职位层级、类别或地域,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系统公安类专业、公安特殊专业特警等特殊职位,在划定低控制分数线时予以适度倾斜。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1.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3.四类服务基层人员具体是指哪些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有何具体规定?由我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我省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四类人员,可以报考本次招考面向四类服务基层人员的特设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服务处所、起止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有关四类服务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具体规定如下:(1)有关

16.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人员再次报考公务员有何规定?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等11部门有关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文件规定,定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人员服务期为5年,本科层次的服务期为7年,专科层次的服务期为9年。从培养院校毕业时启截至2018年3月23日,服务期满的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养人员,经有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同意的,可以报考。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有关“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规定,2015年(含)之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尚处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12.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报考设有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报考人员应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