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学(书法)、美术(专科)、动画、摄影、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专科)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专业主科分排序。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

2、笔试时间:1月6、7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面通知的时间为准。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面通知的考点为准。

第二十条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体育教育(专科)专业均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

录取原则2014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双过该省控制线的前提下,音乐学、编导、动画、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绘画、雕塑、摄影等八个专业(方向)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排队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视觉传达设计(国际通识课程项目)等八个专业(方向)按专业分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音乐教育、美术

第十六条普通类录取原则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专业成绩的使用及计划投放原则2014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继续使用各有关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单独组织校考。拟在各省投放艺术类计划的专业必须有该省的统考成绩,否则不能投放计划。艺术类计划在河南省之外的省份投放总量控制在我校艺术类招生总计划的40%左右,根据历年来各省报考及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的计划投放数量。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编导美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022年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咨询常见问题解答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20年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学(书法)、美术(专科)、动画、摄影、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